•       使用帮助  |  设为首页  |  加入收藏
    欢迎访问福州高新区劳动争议调解网,您可以  填写诉求 | 咨询帮忙 | 在线客服
    您的位置:首页  >  劳动新闻列表  >  新闻详细内容

    七旬保洁员上班遇车祸 提出工伤认定无人理睬

    0
    发布时间:2013-11-04 10:43
    浏览次数:556

    “我是在上班的路上被车撞的,为什么不能申请工伤认定?”近日,年近七旬的林老太,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,本想申请工伤赔偿,没想到自己的工伤认定申请竟得到不予受理的结果。这让林老太大为不解,为捍卫自己的权益,林老太一纸诉状,将福建省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上了被告席。

       林老太榜头镇灵山村的农民,原是福建朗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聘用的保洁员,2011年起被派遣至福建省仙游县医院当保洁员。2011年9月24日早上,林老太像往常一样去医院上班,却不料在途中遭到郑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的撞击,造成林老太轻伤的损害结果。康复后,林老太找到所属单位和用人单位,要求按工伤赔偿标准给予一定补偿。两单位互相推诿责任,认为林老太不属于本单位工作人员。无奈林老太便向社保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。社保局以原告发生交通事故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为由,对林老太的工伤认定申请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。


       福建省仙游县人民审理法院认为,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仍然可以提供劳动,只要符合法定条件,仍然可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,在职业劳动中受到事故伤害,属于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的调整范围,可以认定为工伤。最终法院作出了撤销社保局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的决定,责令社保局重新作出工伤认定。


    申诉指南 | 法律说明 | 人才招聘 | 调解员频道 | 联系方式 | 单位荣誉 | 关于我们 

    福州市高新技术(数字经济)产业工会、福州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、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会工作委员会 联合主办  
    福州高新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 承办©版权所有
    服务热线:0591-62330228       微信公众平台:ldzytj
    服务地址:福州市上街镇高新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层
    未经ldzytj.com同意,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信息及作品
    技术支持:议和网
    ICP备案序号:闽ICP备19023355号-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