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一段时间媒体时有报道快递员送货过度劳累猝死的事件。比如,11月3日众多媒体所报道的快递员猝死事件,这位快递员每天要工作16个小时,10天下来最多能赚4000元。我们不妨算一笔账,10天4000元,平均每天是400元,每小时25元。挣钱是不算低,但其可是生命的代价呀!
由于快递员工资是以快件单计发的,薪酬多就意味着工作量超常。以沈阳地区为例,快递员工资计算方式主要有两种:一种是“基本工资+派件费”,一件单的派件费在1元左右,取件提成是运费的10%左右;另一种是,无保底工资,每送一单提成2元~3元。上述两种无论是按哪一种计发工资,都是以计件为主。递送多少件,下不保底,上不封顶,实质是一天工作多少小时也不封顶。这给拼命挣钱的员工提供了多赚钱的机会,但也埋下过劳甚至猝死的危险。对此,快递公司老板却撇清说,快递活儿,实行的是计件制,员工干的多,拿的也多,他想多干多拿,挡也挡不住,我们有什么办法呢?
快递公司的说法显然很不负责任,与法不符。《劳动法》明确规定,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、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。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,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,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;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,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,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。”由此可见,让快递员每天工作16小时,属于严重违反《劳动法》的行为。纠正这种状况,快递公司不是没有办法,也不是无可作为。问题在于,他们不是缺办法,而是缺体恤和关爱员工的理念。
如果快递公司能够讲究人性化,把员工的休息权利和生命安全当回事,那他们就会在工作安排上进行科学的调度。譬如,按照法定的劳动时间,安排工作量;人手不够,及时增加员工,等等。这样,就能够避免快递员拼命不要命,确保其休息权利,而不至于“过劳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