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落实职工各项权益,让广大职工体面劳动、舒心工作,全面发展。”——党中央在中国工会十六大的祝词中,对新时期工会维权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。
舒心工作,简简单单的四个字,实际上涵盖了劳动就业、工资收入、社会保障、安全卫生、休息休假、民主管理等各个方面。这是继“体面劳动”之后的要求延伸,是一种更高级福利要求。换言之,“舒心工作”是“体面劳动”的升级版,也是每一个劳动者所向往的。
笔者之所以说“舒心工作”是“体面劳动”升级版,这是缘于“舒心工作”与“体面劳动”的涵盖所不同。就“体面劳动”而言,主要指的是就业、保障、权益三方面,而舒心工作的涵盖则更宽。而且就字面意义来说,“体面劳动”的核心是“体面”,是尊严要求,而“舒心工作”的核心是“舒心”,是精神要求,可以说是两个不同的境界,而“舒心”比“体面”更上了一层楼。
我们曾经有幸福劳动的说法,这意思相当“舒心工作”。而其实,在终极意义上,劳动、幸福、兴趣、理想应该是统一的,则所谓“劳动和幸福在一起”。然而当今劳动和幸福并不在一起的现象仍然普遍。就业与劳动权益得不到很好保障,劳动者的价值得不到最大的实现和尊重,如同工不同酬、劳资关系不平等、超时加班、劳动者少有话语权、劳动维权难等。可以说,不够“体面”的劳动有很多。
“不体面”的根在劳动者权益被虚化,公共管理与保障跟不上所导致。让劳动者“舒心工作”,实现“体面劳动”是前提,也就是说,要在维护好职工权益,保障职工安全卫生、休息休假的权益外,进一步满足新形势下职工群众的多层次需求。让劳动者有业可就,享有福利等保障,这样才能实现“舒心工作”的根本归宿。
“舒心工作”必定会让劳动者的精神与道德插上腾飞的翅膀,进而助推“中国梦”的实现。但要做到这一层,还需要多重保障。也就是说,工会组织,要坚定以职工为本、尊重职工主体地位,维护好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,让劳动者充分享受社会保障,真正享有尊严。与此同时,用人单位也需要遵守法律法规,切实保障和落实劳动者各项合法权益,别再以牺牲职工利益换取企业效益。只有这样,“舒心工作”才能走进现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