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韩是某房产公司的销售专员,一日他因工作需要来到楼盘施工现场。公司规定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,但小韩嫌麻烦没有戴。然而意外发生了,他被高处坠落的物体砸伤了头部,被紧急送至附近医院抢救。像小韩这样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所遭受的伤害,是否属于工伤?
专家解析:是。判断劳动者遭受的事故伤害是否属于工伤,主要看所受的伤害是否符合在工作时间、工作场所、因工作原因这“三工原则”。小韩是在上班时间由于工作需要到楼盘施工现场发生的意外伤害。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六条规定了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三种情形:故意犯罪的、醉酒或吸毒的、自残或自杀的。
小韩的情况显然排除在这三种情形之外。工伤遵循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,职工工作中存在过失不属于不认定工伤的法定情形。而且在工伤事故中,受伤职工一般均具有疏忽大意、过分自信或精力不集中等过失,如果将职工主观上的过失作为工伤认定的排除条件,既不符合《工伤保险条例》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本意,也有悖于日常生活经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