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      使用帮助  |  设为首页  |  加入收藏
    欢迎访问福州高新区劳动争议调解网,您可以  填写诉求 | 咨询帮忙 | 在线客服
    您的位置:首页  >  劳动新闻列表  >  新闻详细内容

    职员不服公司强制换岗被辞退 起诉公司获赔

    0
    发布时间:2014-09-11 11:35
    浏览次数:996
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    在不能保证不降低工资待遇,又不给培训的情况下,公司让你换岗,你愿意吗?如果不换就要被解雇,那怎么办?近日,苏州某公司的工程师李某就因为换岗的问题和单位闹上了法庭。最终法院判决公司支付给李某经济赔偿金1.2万余元。


    不接受换岗

    副工程师立马被辞退

    李某是苏州某光电公司模具课副工程师,去年10月,公司欲将李某借调至成型课。由于岗位不同,李某提出先培训后上岗以及不降低原工资待遇的请求,但公司并未做出明确说明。因此,李某不接受借调。

    同年11月21日,公司再次要求李某到新岗位报道,李某仍然不去。

    次日,公司发出解雇通知书称:因李某不服从公司合理安排,依职工管理办法将李某辞退。

    随后,李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,委员会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.2万余元。该公司不服,诉至法院。


    调岗不合理

    法院判赔1.2万元

    一审法院认为,该公司的调岗行为违背了合理性原则,故法院判令公司向李某支付经济赔偿金1.2万元。

    该公司不服一审判决,向苏州中院提出上诉。近日,苏州中院作出终审判决: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

    法官说法:

    用人单位不得擅自单方变更合同内容

    二审承办法官表示,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,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,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,但用人单位不得擅自单方变更合同内容。因此,如果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,应当征得劳动者同意,并就其调岗行为的合理性进行说明。

    同时,调岗后的新岗位与原岗位应大致相当,不能通过调岗而变相降低劳动者的工资收入。


    申诉指南 | 法律说明 | 人才招聘 | 调解员频道 | 联系方式 | 单位荣誉 | 关于我们 

    福州市高新技术(数字经济)产业工会、福州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、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会工作委员会 联合主办  
    福州高新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 承办©版权所有
    服务热线:0591-62330228       微信公众平台:ldzytj
    服务地址:福州市上街镇高新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层
    未经ldzytj.com同意,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信息及作品
    技术支持:议和网
    ICP备案序号:闽ICP备19023355号-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