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民工辛苦一年,其劳动报酬理应得到充分保护,打工者为维护自身权益而讨要工钱,本无可厚非,但一定要依法进行,否则就可能触犯刑律。近日,打工者娄某被河南省原阳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。
娄某系原阳县官厂乡人,2014年秋天娄朋在平原新区一工地为翟某打工,工程结束后,翟某拖欠娄某十几万元工程款。今年初,娄某在原阳县紫光明珠小区找翟某讨要工资。双方在交流过程中发生争执,娄某将翟某的牙齿打掉后逃跑。
经法医鉴定,翟某属轻伤。原阳警方三次对娄某抓捕无果后,将其列为网上在逃人员。近日,广州铁路民警将娄朋抓获。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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