@人在你的江湖:最烦心的,就是“只有加班而没有费”,还不敢去争取,只能“被自愿”,当监管不力,我们也就无奈地接受!
@高山之巅74126:工作以后,多少年的节假日都没有给加班费,不知道怎么办,求帮助。
@kellykeron:带薪休假一直都是“只闻其声,不见其形”,政策得不到有效落实,在这样的情况下,我们又能如何呢?
@随便倾下:带薪休假是有,但是休假期间每天只给员工40元。这算不算带薪休假呢?
@叮吟咚龙:上面政策好,下面对策更“好”。
@火鸟神V:投不投诉是工人的态度问题,解不解决得了是一些部门的能力问题。法律赋予的权利,应该好好使用;国家赋予的职责,理应好好履行。没有因就没有果,相关部门应有反省,工人们应有反思,劳动权益实在需要双方都重视才行。
@水淼生:若自己的合法权益都不想去维护,那么侵权的事情只会越来越多,到时大环境如此,谁也无法独善其身。所以,投诉是为人为己之举。
@天道酬勤邢:有时候觉得生活中所有的无奈,都是因为自己的无能。但是,现在越来越觉得,社会体制、法律意识等都左右着老百姓的生活。起来维权吧!
@火鸟勇太郎1988:哑忍就等于纵容,到头来自己很可能受到变本加厉的对待,因此,投诉是必须的,切勿“爱理不理”!
@平常一个人015:会投诉。但是在投诉完以后,能得到公平而且合情合理的解决更为重要。
@kellykeron:曾经投诉过,只可惜,到最后都是“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”,让人不得不放弃。所以,造成如今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”的局面,难道只能怪我们不争气?
@菏泽新志:投诉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,为什么呢?现有的劳动维权机制只是针对投诉解决侵权现象,但是投诉之后呢?恐怕换来的是“庙小和尚大,请你去别家”的结局吧?所以就事论事式的维权是被动的,也就难以调动受侵权职工的积极性。
@艾之新:维权涉及到今后与老板的关系,除非不想再干下去,而且维权还要有充分的证据,因此选择维权未必就能成功。综合权衡各方面因素,忍气吞声成了大多数人的选择结果。所以法律保障是一种底线,除非各种条件具备,一般可能法律外协商解决,既得到相应的补偿,又尽可能维持友好的关系。很多人就是这样,无奈和理性并存。
@三七锦:完善的法律条文才是权益的最好保障,让劳动者有法可依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。
@我的小小梦想:职工在投诉前最好弄清楚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权责划分,以免走弯路。
@阳光的到处流浪:让被侵权的人还得考虑怎么去维权,到哪里维权,本身就是问题。应该让老百姓清清楚楚、简简单单维权才对。
@漠上水滴:埋怨、愤恨没有用,应通过积极参与、呼吁更多同样状况的人,包括更多致力于社会进步的人共同发声,通过中国特色渠道,来赢得和谐公平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