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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工伤认定程序20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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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发布时间:2015-12-07 08:40
    来源: 互联网
    浏览次数:2365

     (一)受理机构:用人单位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;

      (二)申请人:

      1、用人单位;

      2、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则工伤职工或其尽其近亲属、工会组织可提出申请。

      (三)申请日期:

      1、用人单位应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、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;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延长;

      2、若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,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、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、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。

      (四)所需材料

      1、工伤认定申请表,一式二份;

      2、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在职证明,一份;

      3、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(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),复印件一份;

      4、病例复印件一份;

      5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;

      6、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。

      (五)工伤认定办结期限

      (1)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,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。

      (2)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、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,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。

      (3)哪些情况会导致工伤认定耗时较长?

      一是劳动关系不明确。

      部分劳动者特别是农村劳动者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,劳动关系不明确,这就要进行劳动争议仲裁,如对仲裁结论有异议就得到人民法院起诉。

      二是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。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,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

      三是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。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,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。

      附:

    工伤认定流程图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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