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据媒体报道,个税改革正在提速推进,方案有望在今年上半年出炉。
对此,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、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认为,2017年出台个税改革方案应该是意料之中的事。“但从程序上看,需要先由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之后,再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,预计最快也要到4月份。”
其实,2013年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明确了个税改革的大方向: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。
会议提出:
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,
保护合法收入,
调节过高收入,
清理规范隐性收入,
取缔非法收入,
增加低收入者收入,
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,
努力缩小城乡、区域、行业收入分配差距,
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。
专项抵扣是此次个税改革的一个“亮点”,哪些事项将被纳入抵扣范围?
楼继伟在去年全国“两会”上介绍了可能纳入的事项:“个人职业发展、再教育的扣除,比如说抚养一个孩子,处于什么样的阶段,是义务教育阶段,还是高中,还是大学阶段,要给予扣除。”此外还可能考虑抚养二孩、赡养老人等因素。媒体报道称,再教育支出或成为专项抵扣首选,首套房贷款利率也有望纳入选项。
中国社科院财经院税收研究室副研究员蒋震认为,从学理上看,专项扣除是把个人生活的必要成本充分在个人所得税扣除中考虑,因此扣除应考虑两点:
一是必要原则,即维持人类生存的基本生活成本,比如教育、医疗等;
二是公平性原则,每个纳税人都面临的成本费用类型。而且目前不宜以家庭为单位征收,中国人的家庭结构更为复杂,等到信息条件成熟之后再探讨优化,目前条件还不成熟。
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指出,下一步将考虑将一部分教育、房贷、养老等支出,纳入扣除项,这也意味着贷款购房、家有老人孩子等大多数群体都能从中受益。
个税改革对各个收入群体的人们会有什么样的影响?蒋震认为,改革之后不同人群的税负会有降有升,改革会适当提高高收入阶层税负,缩小收入差距,这也是未来个税改革所发挥的功能和目标。

关于个税改革,人们最先想到的问题就是起征点,在前几次个税改革中,提高起征点都成为主要的改革内容。
截至目前,个税起征点在2006年、2008年和2011年提高过三次,由800元一路调高至3500元。因此,个税起征点是否迎来第四次调高就备受关注。
财政部原部长楼继伟在去年全国“两会”上曾表示,简单地提高起征点是不公平的。“一个人的工资五千块钱可以过日子过得不错,如果还要养孩子,甚至还要有一个需要赡养的老人,就非常拮据,所以统一减除标准本身就不公平,在工薪所得项下持续提高减除标准就不是一个方向。”

刘剑文表示,从个税改革方向来看,提高起征点不再是改革的重点,重点应该是征收模式上,要把11类合并为综合所得,再保留一部分分类所得,成为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税制度。
蒋震表示,个税改革不完全等于免征额的提高,它有更加丰富的内容,比如工资薪金的税率的问题,现在税率档次比较多,最高达到了45%,这对于工资薪金特别高的人,比如具有创新能力的人,会挫伤创新的积极性。在改革当中重要的是引入综合制,确保综合与分类相结合落地。
业内专家认为,月收入万元以下的个税税率有望调低,同时建议将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最高边际税率调低。
目前,以工薪所得为例,共有7个级次,其中,应纳税所得额(工资收入金额-各项社会保险费-3500)在1500元、1500至4500元、4500元至9000元的,分别适用3%、10%和20%的税率。
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认为,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需要大幅调整,个税改革应该定位为减税改革。
具体而言,杨志勇建议可以将相应税率调整为:月应纳税所得额在↓↓↓
5000元以下,适用3%的税率;
5000元至1万元,适用5%的税率;
1万至5万,适用10%的税率;
5万至10万,适用15%的税率;
10万至20万,适用20%的税率;
20万元以上,适用25%的税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