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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答:您好,依据《劳动法》第44条规定: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,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。企业如果未足额支付,您可以向企业办公或注册所在监察部门投诉。
    答:你好!《劳动法》第三十六条规定: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、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;第四十三条规定: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。因此如果用人单位不存在上述违反法定工作时间的情形,就被认为不是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。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,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。
    答:可以的。
    答:春节加班,要按照三薪结算的。劳动报酬纠纷,你可以带上相关证明材料到酒楼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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